新修订的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于7月27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,这也是继2013年之后,《条例》10年来首次全面修订。新修订的《条例》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施行。
《条例》明确了当人的生命健康与生产经营单位经济效益、财产保护面临冲突时,应当首先考虑人的生命健康;同时,健全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、救援制度,明确生产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、谎报或者迟报,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、毁灭有关证据;此外,针对有限空间作业、动火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,《条例》也新增了相关规定。
一、《条例》将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
二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,事故单位1小时内要如实报告
三、进行动火、有限空间作业有新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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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来源:广州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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